新竹警員兩名洩漏機敏勤務資訊被起訴 涉嫌違法查詢個人資料
新竹地檢署於日前偵結起訴一起涉及警紀與資訊安全的重大案件。根據檢方調查指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的吳姓與杜姓兩名現職員警,在執行公務期間涉嫌違法濫權,不僅將警方內部的機敏勤務資訊,例如路檢點配置等核心內容私下洩漏給王姓友人,吳員更進一步涉及違法查詢民眾個人資料,而杜員則涉嫌擅自將警方依法保管的
新竹地檢署於日前偵結起訴一起涉及警紀與資訊安全的重大案件。根據檢方調查指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的吳姓與杜姓兩名現職員警,在執行公務期間涉嫌違法濫權,不僅將警方內部的機敏勤務資訊,例如路檢點配置等核心內容私下洩漏給王姓友人,吳員更進一步涉及違法查詢民眾個人資料,而杜員則涉嫌擅自將警方依法保管的機車交還他人。全案經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深入偵辦後,認定兩人涉嫌重大,已依刑法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正式提起公訴,為基層警員的法紀觀念再添一筆沉重的省思。
這起案件的核心在於警察機關內部機敏資料的管控與資安防線的漏洞。警察日常勤務的規劃,特別是針對路檢、攔查、掃蕩等針對特定治安熱點或時段的部署,具有高度的機密性與時效性,其目的在於防制犯罪、查緝不法並確保社會安寧。然而,根據檢方起訴內容,新湖分局的吳姓與杜姓員警卻將這些攸關公共安全與執法布局的資訊,私自透露給局外人王姓友人。這種行為不僅嚴重破壞了警察機關的指揮體系與保密規定,更可能因為資訊的外洩,導致原本預期的執法成效大打折扣,甚至讓不法分子得以事先掌握警方動向而規避查緝,對整體的治安維護工作造成潛在威脅。
除了洩漏勤務資訊之外,吳姓員警在職務權限的行使上也跨越了法律的紅線。檢調單位查出,吳員在沒有正當公務需求的情況下,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查詢民眾的個人資料。警察因工作需要,依法可以使用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車籍、戶役政及前科查詢系統,但這些系統的使用受到嚴格的法令規範與資安稽核機制約束,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警察內部獎懲規定均明文禁止因私廢公或擅自查詢。吳員違法調閱個資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民眾的隱私權,也嚴重踐踏了公務員本應嚴守的依法行政原則,凸顯出部分基層員警對個資保護與資訊安全的法治意識仍有待加強。
另一方面,同案的杜姓員警則涉及違反扣押物保管程序。在台灣的司法警察實務中,對於因案查扣的物品,包括車輛、證物等,均有嚴格的列管、清冊登記與保管規定,非經檢察官指揮或完成法定解除扣押程序,不得擅自發還或交由他人處置。然而,杜員卻被檢方查出涉嫌擅自將警方依法保管的機車交給他人。這種便宜行事的作風,不僅違反了扣押物管理的行政程序,也可能衍生後續司法追訴程序中的證物滅失或滅證爭議,對刑事訴訟的公正性與證據的完整性造成不良影響。
這起新湖分局員警涉案遭起訴的事件,再次將警察風紀與法治教育的議題推上輿論浪費的風口浪尖。警察人員身為國家合法武力的執行者與社會秩序的守護者,本應受更高的道德標準與法律規範所檢視。近年來,警政署與各地方警察局雖不斷強調「自檢自清」、「靖紀專案」等內控機制,並透過加強資安稽核與風紀督導來防範違法情事,但仍偶有基層員警因個人情誼或便宜行事而觸法。新竹地檢署此次依法起訴涉案員警,展現了司法的嚴明立場,也對全體執法人員發出強烈警示,唯有落實內控、嚴格執法並深化法治教育,才能重新贏得社會大眾對警察體系的信賴。
(事實來源:中央社)
本文由編輯產製,AI 協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