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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漫遊錄英譯本驚傳遭歐洲出版社未授權二次轉譯 譯者金翎憤而跨國提告捍衛版權

近年台灣文學在國際文壇大放異彩,屢屢締造歷史新頁,然而伴隨而來的跨國版權與翻譯權益爭議,也逐漸浮上檯面。作家楊雙子所著、譯者金翎英譯的長篇小說「臺灣漫遊錄」,在國際藝文界獲得高度肯定甚至榮獲國際布克獎等殊榮後,卻驚傳譯本遭到外國出版社擅自重製與二次轉譯的侵權事件。譯者金翎於六日正式發出聲明,指控一

近年台灣文學在國際文壇大放異彩,屢屢締造歷史新頁,然而伴隨而來的跨國版權與翻譯權益爭議,也逐漸浮上檯面。作家楊雙子所著、譯者金翎英譯的長篇小說「臺灣漫遊錄」,在國際藝文界獲得高度肯定甚至榮獲國際布克獎等殊榮後,卻驚傳譯本遭到外國出版社擅自重製與二次轉譯的侵權事件。譯者金翎於六日正式發出聲明,指控一家歐洲出版社在未經其授權與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委託其他譯者將其英文譯本進行轉譯並發行新版本。面對此一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與翻譯勞動權益的行徑,金翎已採取法律行動,正式委託律師向涉事的歐洲出版社以及台灣當地的版權代理商提出告訴,此案也引發台灣文化界與出版同業的高度關注。

這起跨國版權糾紛的核心,在於翻譯文學中極其關鍵卻常被忽視的「二創」與衍生著作權問題。根據金翎發表的聲明內容顯示,該家歐洲出版社在處理「臺灣漫遊錄」的當地語言版本時,並非直接從楊雙子的中文原著進行翻譯,而是繞過身為原英譯者的金翎,直接拿金翎的英文譯本作為基礎,委由第三方譯者進行「二次轉譯」。這種從譯本再翻譯的操作手法,在國際出版實務中雖然偶有所聞,但若未獲得原譯者的明確授權與合法合約約定,則明顯踩踏了著作權的紅線。金翎作為將台灣文學推向英語世界的關鍵推手,其付出的文學轉譯心血與獨特詮釋風格,具有不可替代的智慧財產價值,遭到未授權的利用,不僅是對個人權益的侵害,更可能為國際版權交易立下不良示範。

值得注意的是,金翎此次提告的對象除了直接侵權的歐洲出版社之外,還包括了台灣本地的版權代理商。這項發展凸顯了跨國版權交易鏈條中,在地代理人所扮演的角色與應盡的把關責任。在台灣文學作品向外輸出的大多數情況下,版權代理商負責居中協調原著作者、譯者與海外出版社之間的合約簽署與授權範圍。海外出版社是否有權利進行二次轉譯、轉譯過程是否需要知會並取得原譯者同意,合約條文的擬定與審查往往是防範侵權的第一道防線。台灣版權代理商在此案中被列為被告,意味著其在授權合約的監督、海外版權的交涉或資訊透明度上,可能存在未盡之責或監督疏忽,這也讓國內出版界開始重新審視版權代理制度在國際合作中的法律風險與義務。

近年來,隨著台灣文化內容策進院等機構的大力推動,以及優秀譯者的耕耘,台灣文學作品翻譯輸出到歐美及亞洲市場的數量逐年增加,「臺灣漫遊錄」的獲獎與熱銷便是一個最佳例證。然而,當台灣作品開始走向世界舞台,隨之而來的國際法律糾紛與合約複雜度也呈等比級數上升。過去台灣出版界對於國際版權的認知,多半集中在原作者與外國出版社之間的中文版權授權,對於譯者在國際市場所享有的衍生著作權與精神權利,則往往缺乏足夠的保護意識與實務經驗。金翎此次勇敢站出來捍衛權益,不僅是為了自身的勞動成果討回公道,更為台灣整體的文學翻譯界敲響了警鐘,突顯出在全球化出版浪潮中,建立健全且具約束力的跨國翻譯合約規範已刻不容緩。

隨著金翎正式委託律師採取法律訴訟,這起案件後續在歐洲法院及台灣相關司法或仲裁管道的進展,勢必成為國際出版界與翻譯界關注的焦點。對於積極走向世界的台灣文化內容產業而言,這是一次沉痛但必要的震撼教育。它提醒了所有創作者、譯者與版權從業人員,在享受國際榮耀與海外市場擴張的同時,必須更加嚴格檢視每一個跨國授權環節的合法性與合規性。唯有確保每一位參與文學跨文化傳播的工作者,其智慧財產權與勞動成果都能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與尊重,台灣文學的國際化道路才能走得長遠且穩健。這場官司的最終判決或和解結果,也將為未來台灣文學作品在海外遭遇類似轉譯侵權時,提供重要的法律先例與借鏡。

(事實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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