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劣質產品卻自留俄製軍備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IPRI)的報告,中國國防製造企業在2020年佔了全球武器銷售額的近16%,預計在2021年其佔有率還會進一步增加。 在過去10年中,中國近82%的出口武器都針對亞洲國家,其中超過60%流向巴基斯坦、孟加拉和緬甸。 中國試圖開拓拉丁美洲市場的進展落後於其他出口國,而東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IPRI)的報告,中國國防製造企業在2020年佔了全球武器銷售額的近16%,預計在2021年其佔有率還會進一步增加。
在過去10年中,中國近82%的出口武器都針對亞洲國家,其中超過60%流向巴基斯坦、孟加拉和緬甸。
中國試圖開拓拉丁美洲市場的進展落後於其他出口國,而東非和中非的武器市場則見證了中國軍事裝備供應量的顯著增長。
然而,這種武器過剩的情況也引發了關於軍事裝備品質低劣、次級的指控,這些裝備在關鍵時刻屢屢掉漆,甚至導致使用者的生命損失。
中國武器出口之所以高度偏向法規相對不嚴格的市場,主要原因首先是武器平台的品質較低、因此成本也較低;其次是對這些武器的使用採取「不問理由」的政策。
世界主要的武器供應商,特別是美國、德國等許多國家,對於其軍事硬體只能在嚴格且詳細協議所同意的條款與條件下使用要求非常嚴格,但中國的軍售卻是毫無條件限制。
因此,儘管品質低劣,中國武器仍受到世界各地各種武裝團體的青睞。
在賈邁勒·卡舒吉(Jamal Khashoggi)遇害後,德國禁止向沙烏地阿拉伯出售武器;美國則因合約違約,終止了與巴基斯坦等國的多項合約,或對其新的軍事硬體、現有裝備的備用零件及維護工具實施制裁。
然而,中國的武器卻被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基地組織(Al-Qaeda)和其他恐怖組織自由使用。
談到主權國家時,中國作為武器出口國的紀錄可說是一塌糊塗。解放軍供應的有缺陷軍備清單很長,其所供應產品的品質保守來說也相當可疑。
緬甸已公開批評中國供應的武器品質。
約旦在2017年獲供應6架CH-4B無人機,但在無人機平台出現重大性能問題後,於2019年被迫將其出售。
肯亞於2016年獲得了由中國政府所有的重慶鐵馬工業集團製造的VN-4裝甲運兵車。
但中國的銷售代表在試射過程中,自己卻拒絕坐進車內。一些肯亞人員在這些車輛中喪生。
類似事件也發生在阿爾及利亞、孟加拉,甚至連「鐵兄弟」巴基斯坦也未能倖免,其最近以天價購買的9套防空系統(LOMADS)中,有6套無法運作。
公開的秘密是,為了急於對抗印度並加強其在孟加拉的地位,中國在2017年以每艘1億美元的價格,向孟加拉出售了兩艘過時的1970年代明級(035G型)潛艦。
這些潛艦有趣的地方在於,它們原本是用作中國海軍(PLAN)的訓練艦,且早已超出其使用壽命。
據報導,這些潛艦的狀況極其糟糕,一段時間以來一直無法服役。
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4月,共軍海軍一艘明級361號潛艦在黃海發生機械故障,導致全體70名船員喪生。
近期獲得的一對中國053H3型護衛艦(BNS Umar Farooq與BNS Abu Ubaidah)在經歷沿途多重缺陷後,於2020年抵達孟加拉蒙格拉港。
這其中包括無法運作的導航雷達和火砲系統。
近期的一份報告強調,孟加拉海軍透過政府間協議從中國採購了20艘水面戰艦,這些船艦存在許多缺陷,目前正就減輕這些長期存在的缺陷進行討論。
同一篇報導文章廣泛報導了中國製造的各級艦艇所出現的主要缺陷,包括水下船體和螺旋槳的快速腐蝕、焊接缺陷、主機震動過大等。
艦艇的航行速度在服役後幾年內也出現了高達5節的下降。
雖然機械控制、船載電子設備、故障印刷電路板(PCB)等多重問題一直困擾著這些艦艇,但裝有自1994年起就已停產的過時哈龍(Halon)滅火系統的潛艦也同樣面臨問題。
六架已被孟加拉拒絕的中國製Y12e和MA60飛機被尼泊爾國家航空公司購入,但現在卻形同廢鐵,因為它們既不適合尼泊爾的地形,也沒有零件可供替換。
中國也拒絕了尼泊爾要求更換的請求。
中國的英文喉舌《環球電視網》(Global Times)大肆宣傳其Z-10ME和Z-20直升機是最有可能推動其出口數字的機型。
雖然Z-10ME是攻擊直升機,但Z-20是戰術通用直升機。未被廣泛宣傳的事實是,中國軍方自己也與這些垃圾貨保持距離。
儘管中國花費了大量資金宣傳這些出口平台,但中國武裝部隊實際上使用的是俄羅斯Mi-17系列變體:Mi-171E、Mi-171Sh和Mi-171 Lt。
在製造成熟的戰鬥直升機方面,中國對其本土產業能力的成果明顯感到戒慎恐懼。
中國在不久的將來可能會採購500架Mi-171直升機,其Z-10和Z-20直升機既沒有在高海拔飛行的發動機能力,也沒有搭載近距離戰鬥所需兵力的能力。
中國在製造方面的能力,主要歸功於其逆向工程的技術,但這遠遠落后於俄羅斯或其他有能力的武器出口國。
事實上,中國一直無法對這些直升機中最關鍵的組件進行逆向工程,也就是俄製的VK-2500-03發動機,這款發動機至今仍須大量進口。
此外,Z-20仍不是多功能戰鬥直升機,因為它沒有武器、裝甲防護或外掛油箱。
過去,中國對蘇愷30(Sukhoi 30)戰鬥機進行逆向工程的努力以慘敗告終,最終能夠開發出來的只是蘇愷27和蘇愷33的廉價山寨版本,分別被命名為瀋陽J-11/16和瀋陽J-15。
《大眾機械》(Popular Mechanics)在其題為「仿冒空力:認識中國的山寨空軍」一文中,廣泛報導了共軍明目張膽的侵權行為與逆向工程。
該文提供了先前由俄羅斯、歐洲以及美國媒體的防禦專家所報導的證據,指出中國國內正在運作山寨與仿冒的國防工業。
戰略專家普遍認為,中國的成都殲-20(J-20)被視為F-22「猛禽」戰鬥機的經典山寨版。
在與印度的對峙中,中國發現了其過時航空平台的劣勢,特別是在高海拔地區,目前正苦於補齊其具備戰力的平台庫存。
中國嚴重依賴俄羅斯的恩賜,其將劣質直升機出口給依賴國的雙面行為必須受到譴責。
雖然這些武器和平台可能對恐怖組織有用,但各國在滿足其戰略需求時,其實有比中國好得多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