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判明尼蘇達州議員妮可·米切爾犯入室盜竊罪
在週五,明尼蘇達州民主黨參議員妮可·米切爾因兩項罪名被判有罪,分別是重罪一級竊盜和持有竊盜或盜竊工具,罪行源於 2024 年的事件,當時她因涉嫌闖入底特律湖市其「疏遠」的繼母住宅而被逮捕。米切爾在被捕後告訴警方,她是為了尋找父親的骨灰及其他紀念品而到該住宅,然而她在審判中並未採用此種辯護。其律師則表
在週五,明尼蘇達州民主黨參議員妮可·米切爾因兩項罪名被判有罪,分別是重罪一級竊盜和持有竊盜或盜竊工具,罪行源於 2024 年的事件,當時她因涉嫌闖入底特律湖市其「疏遠」的繼母住宅而被逮捕。米切爾在被捕後告訴警方,她是為了尋找父親的骨灰及其他紀念品而到該住宅,然而她在審判中並未採用此種辯護。其律師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