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言論自由亮紅燈?從法律觀點解析中天裁決案
編者按:這是我們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一案,所刊出多篇文章的第一篇。這項決定在國內外都登上頭條版面,並引發台灣言論自由遭受威脅的聲浪。 11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全數無異議投票駁回中天新聞台的換照申請,上週五(12月11日)我們也見證了該媒體在52頻
編者按:這是我們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一案,所刊出多篇文章的第一篇。這項決定在國內外都登上頭條版面,並引發台灣言論自由遭受威脅的聲浪。
11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全數無異議投票駁回中天新聞台的換照申請,上週五(12月11日)我們也見證了該媒體在52頻道播出的最後幾個小時。
過去幾週以來,作為中天新聞最大股東的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批評NCC(以及執政的民主進步黨)打壓新聞與言論自由;這樣的觀點在國民黨支持者中獲得了廣泛共鳴。
隨著圍繞此議題的討論日益政治化,檢視這項決定的法律根源,以及這項決定是否確實侵害了新聞自由,實屬必要。
首先,《衛星廣播電視法》提供了政府管理新聞媒體的法律機制。
該法賦予NCC批准或拒絕頻道執照申請的權力,根據該法,頻道必須每六年申請一次換照。
顯而易見的是,至少在法律上,新聞自由並非絕對且不受限制的。
因此,對新聞媒體實施管理似乎是合理的,特別是針對新聞頻道。
為了良好的新聞實務,保護意見多元性並促進公民對話是民主發展的關鍵,而不當的實務則會產生反效果。
NCC駁回中天換照申請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內容。中天(以及在其背後支持的旺旺集團)親中並非祕密,如果NCC是基於這個理由做出決定對中天而言確實不公(正如國民黨支持者所喜歡描述的那樣)。
但事實並非如此。
過去一年中,NCC收到962起針對中天內容的申訴,自該新聞頻道2014年上次換照以來,已發現25次違反媒體規章的情事。
這些違規行為包括中天播報假新聞以及來自內容農場的報導,懲處嚴重不符事實的新聞實務是維護基本新聞倫理的問題,而非對意見表達的不當限制。
第二個原因是編輯自主性,這與中天的體制架構或內部控制機制有關。
在2014年該新聞頻道上次申請換照時,NCC就已經要求中天建立獨立審查機制。
過去六年間,這項要求仍未實現,這種缺乏承諾所帶來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NCC已經發現旺旺集團創辦人蔡衍明干預中天編輯新聞實務的證據。
歸根結底,NCC揭露了中天缺乏新聞專業及其內部控制的崩壞。
因此,當中天如此明顯地藐視在民進黨上台很久以前就已訂定的法律標準時,將NCC的決定譴責為政治迫害是不正確的。
此外,說NCC打壓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也是不正確的。
雖然中天無法再透過衛星電視播出其節目(由於電波頻段有限,衛星電視是有限的公共資源),但該媒體在其YouTube頻道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中天的傳播媒介受到了限制,但他們的意見本身並沒有受限。
最後,有些人可能會質疑NCC是否有政治動機,或是反駁親綠的三立新聞也一樣糟糕。
然而動機是無法證實的,而且就算NCC真有政治動機,他們也有足夠的法律依據來支撐其決定。
坦白說,不能將中天的失敗歸咎於NCC。
剛好中天的執照需要在2020年換照——如果有人關心公平性,他們應該關注NCC在2023年(連同TVBS和民視新聞)是否會對三立新聞適用相同的換照標準。
畢竟,當國內的新聞頻道(無論其政治傾向為何)因過度使用行車紀錄器和監視器畫面而受到批評時,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
然而,與其放任這些頻道「一同爛下去」,以公正無私的標準推動它們改進,會是更具建設性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