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因國內 #MeToo 指控浪潮加緊規範措施
如果你已經跟進新聞一段時間,你會知道最近在台灣上映的Netflix劇集帶來了一波#MeToo指控,台灣人民意識到自己也遭遇類似情況,需要公開談論經驗,這也導致現任台灣政府內部多位官員辭職。此舉亦引發多位名人被指控。這波#MeToo指控使人們意識到目前性騷擾處罰不足,台灣總統及其政府亦已考慮此問題。
如果你已經跟進新聞一段時間,你會知道最近在台灣上映的Netflix劇集帶來了一波#MeToo指控,台灣人民意識到自己也遭遇類似情況,需要公開談論經驗,這也導致現任台灣政府內部多位官員辭職。此舉亦引發多位名人被指控。這波#MeToo指控使人們意識到目前性騷擾處罰不足,台灣總統及其政府亦已考慮此問題。
台灣政府剛剛修訂性騷擾處罰,現已知有更嚴格的懲罰可對任何犯下此類令人不安行為的人適用。據報導,「最高監禁期限已由兩年提高至三年,最高罰款則翻倍至新台幣100萬元(約3.2萬美元)。受害者投訴期限亦延長至七年,取代原三年」。這些修訂已於本週一由台北立法機關通過,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就業性別平等法》。
此外,新修訂規定,任何組織的上級、主管或經理必須立即採取行動,例如調查,以處理同事及員工提出的騷擾投訴。若未執行,將被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款。員工人數在10至29人的組織,亦須設置投訴系統處理性騷擾指控,與已要求30人以上組織相同。法案亦禁止媒體、個人或團體揭露受害者個人資料,違者最高可被處以新台幣60萬元罰款。值得注意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