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核武禁擴散的角色:印度必須深思的關鍵議題
中國於1992年簽署了《核武禁擴條約》(NPT),這是一項旨在抑制核技術擴散、阻止製造核武以及禁止向非成員國轉讓技術的國際條約,但在隨後的幾十年裡,中國仍以祕密方式參與非法的核武擴散。 北京始終將美國和印度視為其實現超級大國地位的障礙,因此它並未直接與這兩個國家對抗,而是扶植另外兩個國家,讓美、印兩
中國於1992年簽署了《核武禁擴條約》(NPT),這是一項旨在抑制核技術擴散、阻止製造核武以及禁止向非成員國轉讓技術的國際條約,但在隨後的幾十年裡,中國仍以祕密方式參與非法的核武擴散。
北京始終將美國和印度視為其實現超級大國地位的障礙,因此它並未直接與這兩個國家對抗,而是扶植另外兩個國家,讓美、印兩國疲於奔命、分心,同時減輕國際對中國本土的關注。
這兩個國家就是北韓以及我們的鄰國巴基斯坦。
在金正恩和習近平的領導下,北韓與中國擁有相同的統治結構,這使它們成為某種程度上的天然盟友。
雙方簽署了《互助合作條約》,如今我們經常看到北韓憑藉其核武野心,對南韓和美國發出威脅。
中國的另一個有趣盟友是巴基斯坦。
這個國家於1947年在前英屬印度的基礎上以伊斯蘭之名建立,當時中國與巴基斯坦並無接壤,但伊斯蘭馬巴德將被佔領的喀什米爾領土中的吉爾吉特與巴爾蒂斯坦地區贈予中國,以確保雙方成為鄰國。
然而這兩個國家截然相反:巴基斯坦是一個伊斯蘭共和國,而中國則是一個反對任何形式宗教掌權的國家。
在1971年的印巴戰爭中全面戰敗後,巴基斯坦時任總理佐勒菲卡爾·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公開宣布,他的國家寧願吃草,也一定要製造出核武。
中國隨後站出來,確保該國能夠繼續吃草多年,但更重要的是,中國向巴基斯坦提供了取得核技術的管道。
巴基斯坦冶金學家阿卜杜勒·卡迪爾·汗博士(Dr. Abdul Qadeer Khan)於1970年代初在荷蘭的「歐洲鈾濃縮公司」(URENC)子公司工作。1974年,當印度進行自己的核試驗時,汗博士祕密聯繫了巴基斯坦駐海牙大使館,自願為巴基斯坦開發核武貢獻心力。
當時該公司正致力於為荷蘭提供核燃料發電,汗博士的工作是將離心機技術文件從德語翻譯成荷蘭語。
在進行這項工作時,他開始記錄有關鈾濃縮的資訊,並於1974年9月飛回伊斯蘭馬巴德會見巴基斯坦總理。
他的行動極其迅速,當該公司官員開始懷疑他的不當行為時,他已經帶著處理武器級鈾所需的所有設計圖和資訊逃離。
巴基斯坦隨後以他的名字建立了一個獨立的研究實驗室——卡迪爾·汗研究實驗室(Khan Research Laboratory)——這使他能夠官方身分訪問中國,此後他進入了利潤豐厚的核技術市場。
他的名字與聲譽在祖國以及整個中東地區廣為流傳。
1982年,一個未具名的阿拉伯國家接洽他,希望獲得核技術協助。
此後多年,他持續涉足世界各國的核武野心,但據信這些活動都在中國的間接支持下進行,中國為他的聯絡人提供了完成其當時數量繁多之專案所需的必要設備。
與此同時,中國透過祕密出口《核武禁擴條約》所禁止的材料和設備,在巴基斯坦的核計畫中發展出自己的利基,並最終在巴基斯坦和北韓之間居中牽線,促成雙方交換各自獲得的技術。
此時,多個歐洲國家的情報機構以及美國中情局(CIA)已經開始關注汗博士,利比亞最終向國際檢查機構提供了文件證據,清楚顯示汗博士與中國之間的聯繫:一個是始作俑者,另一個則是提供者。
在巴基斯坦第十任總統穆沙拉夫將軍(General Mushraff)的追捕下,汗博士最終成為代罪羔羊,以滿足國際社會對違反《核武禁擴條約》行為的交代,而中國政府在整起事件中的角色則被掩蓋。
因此,現在或許不是要求中國解釋其在全球核武禁擴努力中所扮演角色的最佳時機,但我們必須對過去保持警惕。
編者按:本文為印度記者布里詹德·穆德吉爾(Brijender Mudgil)的特約評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