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佛洛伊德暴動釀災 暴亂者遭重罰 1200 萬美元
一名來自明尼蘇達州的男子因涉嫌參與去年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抗議活動期間的警察局縱火案,被判處 1200 萬美元罰款。 現年 23 歲的狄倫・莎士比亞・羅賓遜(Dylan Shakespeare Robinson)已於 2020 年底承認串謀縱火罪。他被控點燃汽油彈,該汽油彈在該
一名來自明尼蘇達州的男子因涉嫌參與去年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抗議活動期間的警察局縱火案,被判處 1200 萬美元罰款。
現年 23 歲的狄倫・莎士比亞・羅賓遜(Dylan Shakespeare Robinson)已於 2020 年底承認串謀縱火罪。他被控點燃汽油彈,該汽油彈在該市的暴動期間被用來焚燒當地警察局的明尼阿波利斯第三分局總部。
據報導,羅賓遜本人並未投擲汽油彈,除了 1200 萬美元的罰款外,他還可能面臨最高四年的有期徒刑。
這場暴動發生在慣犯喬治・佛洛伊德遭警察在拘留期間殺害之後。
代理美國檢察官安德斯・福爾克(Anders Folk)在罰款判處後表示:「在 2020 年 5 月 28 日的晚上,羅賓遜先生選擇背離合法抗議,轉而參與暴力與破壞。」他並補充說:「隨著今天的判決,羅賓遜先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晚有數百名暴徒攻擊了該警察局。
與此同時,羅賓遜的律師試圖將他的當事人描繪成無辜者,並聲稱這筆罰款只是要讓這名 23 歲的年輕人為「其他參與的千餘人」買單。
羅賓遜的律師表示:「許多其他人罪責遠重於羅賓遜先生,卻未被 identificeren(識別出身分)。」
律師還補充說:「他在投擲或製造、組裝任何汽油彈方面都沒有扮演任何角色。」但他完全未提及監視器畫面已在現場辨識出他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