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在藝術
「什麼是轉型正義?這是一個國家從獨裁轉型為民主的階段中,透過重新調查、重新評估與賠償,來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責任並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其針對的是國家機器所擁有的權力,對個人實施的不當暴力(人權侵害)。透過改革體制、鞏固法治、深化民主以及維護人權,這種事絕對不能再次發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婉窈
「什麼是轉型正義?這是一個國家從獨裁轉型為民主的階段中,透過重新調查、重新評估與賠償,來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責任並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其針對的是國家機器所擁有的權力,對個人實施的不當暴力(人權侵害)。透過改革體制、鞏固法治、深化民主以及維護人權,這種事絕對不能再次發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婉窈
在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為最終目標的情況下,僅僅公布白色恐怖相關檔案、賠償受害者及其家屬,對於整個社會而言,並不足以從中汲取歷史教訓。
相反地,唯有透過了解當前湧現、與白色恐怖這段歷史相關的創新藝術作品,才能全面落實對那段黑暗歲月的認知。
數位內容媒體《臺灣吧》(Taiwan Bar)一段時間以來製作了生動且明確的動畫,描繪二二八事件及隨後的白色恐怖歷史。
電腦遊戲《返校》(Detention)由赤燭遊戲(Red Candle Games)於 2017 年開發製作,並於 2019 年改編成電影上映。
臺灣大型連鎖超市之一的全聯福利中心,曾以三位白色恐怖受害者的真實故事為基礎推出「中元節」廣告,但遺憾的是,該廣告因引發將政治觀點與商業結合的爭議而遭到撤下。
「Mark Twain Production(馬克吐溫製作)」製作了兩場紀念二二八事件的實境戲劇,並邀請受害者家屬前往具有歷史意義的地點。
這些受害者的故事由飾演受害者和士兵的演員們在毫無防備的群眾面前演繹。在演出描繪張七郎(編按:原文指湯德章,此處依原文人名)經歷的表演後,他的倖存後代湯聰模評論道:「我們希望臺灣人對這段歷史有所迴響,他們應該知道這不是一場戲。唯有如此,我們的努力才算值得。」
延續這股脈絡,中央研究院的一名博士後研究員目前正從事與轉型正義相關的工作,重點關注白色恐怖議題。
林傳凱正在不同的城鎮和學校舉辦超過 500 場關於「白色故事」及白色恐怖脈絡的演講。他在去過的每一個城鎮和學校收集那個時期的故事,「我們總是更關心離我們近的事物,」他說,旨在用觀眾能產生共鳴的地點所發生的故事來引發人們的好奇。
「我想把這些受害者生命的複雜性帶到年輕世代的面前,」他補充道,同時擔任提供管道的橋樑,讓今日仍在世的家屬能夠接觸到 1980 年代之前、與受害者相關的未公開檔案。
由林傳凱、多位藝術家和老師組成團隊,一直致力於推動以白色恐怖集體記憶為核心的大眾創作。他們邀請人們在聆聽歷史敘述後,透過肢體動作表達情感並製作版畫,將這些敘述轉化為不同形式的藝術。
林傳凱也是致力於創作這類藝術的實踐者。他與「安魂工作隊」(Creators)合作的作品《三個身體》(The Three Bodies)目前正在當代藝術館展出,展期至 5 月 10 日止。
《三個身體》為觀眾提供了理解政治犯的三種方式。
首先,是透過常在博物館中用來代表囚犯生平的蠟像。
第二,是以稻草製成的人形護身符形式。這種護身符常被用於民間的「祭改」儀式(用以消災解厄),象徵著罪犯的身體。(林傳凱將稻草護身符呈現為昆蟲和標本的形式,藉此展現當時政府如何看待並將受害者刻板化。)
第三種身體形式則是透過萃取自受害者舊檔案的文字來呈現,其中包含一些人的回憶錄。林傳凱利用這些文字來傳達透過觀看蠟像或閱讀檔案所無法「感受到」的訊息與身體經驗,例如被視為囚犯對國家忠誠度象徵的強制刺青。
林傳凱表示:「我想把故事和個人的複雜性帶回這些身體,讓大家重新思考受害者的經歷,去理解他們的生活可能曾經是什麼樣子。」
國家人權博物館(NHRM)的另一場展覽《請跟我來——》,由來自公共教育、視覺藝術、社群媒體行銷和大眾傳播等領域的 12 組青年創作者組成。
展出的藝術品聚焦於「不義遺址」主題,並創作出令人驚嘆的創意作品,例如將白色恐怖相關遺址空拍攝影外形製成巧克力的「不義巧克力」,以及一款以審訊、審判和處決過程為基礎的桌上遊戲「恐怖之路」。
臺灣的轉型正義如今正在走向成熟——紀念館和博物館已經建立,公民社會的自發性作品不斷湧現,且多數曾被列為機密的檔案也已解密。
在 18,000 名受害者中,大約已有 10,000 人獲得賠償,且不再被視為罪犯。
但是,那些甚至沒有「檔案」的受害者又該怎麼辦?例如那些在街頭被槍殺的人,或是在沒有經過審判的情況下因政治信仰而被謀殺的人。
許多臺灣人心態中存在的刻板印象,以及涵蓋這段歷史的僵化教育,使得人們很難理解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也讓政府難以為至今仍被忽視的某些群體和受害者伸張正義。
本文為《臺灣週報》(The Taiwan Times)記者 Charlene Lin 為迎接二二八事件 74 週年所撰寫的三篇系列報導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