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境內:中國警察如何對藏族女性與尼姑施加酷刑(上集)
西藏女性一直處於藏人爭取獨立的非暴力抗爭最前線。 最初,女性在1959年策劃並領導了反抗中國佔領的大規模起義。根據西藏流亡政府的說法,1969年,尼木縣的一名尼姑領導了一場全面起義,該起義蔓延至18個縣,並威脅要攻佔拉薩。 隨後在1993年,「亞洲觀察」報導指出,遭到政治逮捕的西藏尼姑人數急劇增加。
西藏女性一直處於藏人爭取獨立的非暴力抗爭最前線。
最初,女性在1959年策劃並領導了反抗中國佔領的大規模起義。根據西藏流亡政府的說法,1969年,尼木縣的一名尼姑領導了一場全面起義,該起義蔓延至18個縣,並威脅要攻佔拉薩。
隨後在1993年,「亞洲觀察」報導指出,遭到政治逮捕的西藏尼姑人數急劇增加。
逮捕原因
多數西藏人因散布「反革命」材料而被捕或拘留,這項罪名被寬泛地解釋為任何威脅中國「團結」的行為。
諸如「印刷傳單、成立顛覆性組織、為敵人刺探或傳遞情報、在與外國人交談時批評黨、鼓吹反動歌曲、升起西藏國旗以及遊行示威」等行為,都是招致逮捕的罪行。
參與抗議幾乎總是會導致示威者遭到立即逮捕。
在一場和平示威中,一名藏族女性阿旺吉宗(Ngawang Kyizom)高喊「達賴喇嘛萬歲」與「自由西藏」等口號。她的口號僅持續了90秒,隨後便在警察抵達時遭到強力鎮壓。
她因為這場「發飆」而遭到肢體虐待,並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被判入獄三年。
這些政治逮捕干預了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並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UDHR)第9、10、18、19、2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也竭力壓制宗教表達,這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它迫害持不同意識形態的佛教尼姑。
在壓迫性的政權下,強迫再教育和思想洗腦針對這些尼姑,企圖將她們的西藏民族主義或宗教信仰轉化為親中共的意識形態。
未能適應的尼姑會被驅逐出尼姑庵,且不得重新加入其他尼姑庵。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政策以及其他政策引發了尼姑們更多的抗議,她們透過歌聲與口號表達不滿。
不幸的是,尼姑比一般俗家女性更常遭到懷疑,因此也受到更嚴密的監視。
拘留
儘管中國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等國際文件的簽署國,但它在拘留程序的初期就對女性實施暴力。
女性囚犯首先會被脫衣搜身,隨後遭到殘酷審訊。
在此過程中,她們可能會被棍棒或電擊棒毆打,或遭到惡犬攻擊。這種酷刑會持續到藏人承認參與並透露組織者及其他同情者的姓名為止。
她們被迫放棄西藏獨立,並聲明對中國效忠。更險惡的是,她們可能被迫譴責自己的精神領袖,特別是達賴喇嘛。
拘留時間的長短取決於被拘留女性「配合」的表現。
西藏女性可能會被無限期地關押在惡劣的監獄中,與家人或尼姑庵的接觸與聯繫極為有限。
仁增坤桑(Rinzen Kunsang)因參與示威而被拘留。她描述了自己的審訊過程:
「我們被上手銬並剝光衣服。兩名女子用竹棍毆打我們,並用電擊棒戳刺我們……每次審訊時都會遭到毆打……然後她們用棍棒打我。她們打得那麼用力、次數那麼多,棍子經常打斷。在毆打過程中我經常昏厥。當時疼痛感不太明顯,但接下來的好幾天,全身都會持續陣痛。」
在其他情況下,被拘留者可能會被穿著拘束衣吊在樹上,形成所謂的「飛機」姿勢。她們會遭受電擊,直到吐露所需的資訊。尼姑阿旺次巴(Ngawang Tsepak)直到雙肩都脫臼後,才被放下來。
監獄條件
監獄的環境通常有害於被關押藏人的健康與福祉。西藏中部最惡名昭彰的兩座監獄是扎奇(Drapchi)監獄和古咱(Gutsa)監獄。
監獄牢房通常是由沒有固定設施、只有小窗戶的小房間組成,即使在寒冷的冬季也沒有光線或暖氣。
囚犯在牢房內獲發一個空水桶作為馬桶,但他們一天只能被允許倒一次。
除此之外,他們必須待在狹小的牢房裡。目前被關押的西藏女性年齡從僅14歲到高達75歲不等。
醫療研究顯示,食物「不足且營養不夠」。
典型的監獄餐點是早晚各兩個包子。
一名藏族女性阿底女士(Mrs. Adhi)訴說了她慘淡的監獄經歷。她與其他100名女性因參與抗議而被捕。在獄中,她被挑選去餵豬。
幸運的是,這個雜務成了她賴以生存的來源,因為她經常把豬的食物偷運給僧侶和其他人,或者自己吃掉。這在監獄裡被認為是美味佳餚。
這個工作得以保留的唯一條件,是以性服務來交換中國官員的施捨。
強迫性虐待和強奸女囚犯在監獄中很常見。刑滿時,被拘留的100名藏人中只有4人生還;所有人都曾從事餵豬工作。
其餘的人都死於飢餓。
然而,儘管環境極其痛苦,囚犯對西藏獨立的承諾依然堅定。
持續積極行動的一個例子是,拉薩有25名女囚犯為了慶祝藏曆新年,穿著西藏傳統服飾而非囚服。
隨後,30到40名武裝警察抵達並衝向囚犯。一名西藏消息人士將這場攻擊形容為「對她們宗教和性別的侮辱」,並表示這25名女性在第二天都需要接受醫療照顧。
1994年2月扎奇監獄發生的一起事件,進一步說明瞭藏人的堅韌。14名被關押的尼姑用歌聲重申她們的決心。
其中一首歌詞寫道:
「我在獄中但我並不後悔
我的國家沒有被賣:[它被偷了]
為此我們流了那麼多的淚
噢,流了那麼多的淚!」
這些歌曲被錄製下來,然後錄音帶在地下流傳。
當官員發現這些錄音時,尼姑們的刑期被加倍或三倍。
結果,其中一名尼姑的刑期從9年延長到17年。1994年6月3日,其中一名尼姑平措央吉(Phuntsog Yangkyi)在監獄醫院因獄警施加的傷勢而身亡。
酷刑
總體而言,儘管中國批准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所有被關押的藏人都仍遭受酷刑和虐待。
使用電擊棒、電極、長時間單獨監禁、禁止與外界接觸、毆打和腳鐐,都是用來對囚犯施加痛苦的常見方法。
尼姑阿旺強巴(Ngawang Jhampa)因參與1989年的抗議活動而被拘留。她講述了自己的監獄生活:
「我被椅子、棍棒和電擊棒毆打。後者被放進我的口中並四處扭轉。放入口中時,它們會導致流血並迅速惡化身體。警衛還用電擊棒敲擊我的頭部,然後踢我的肚子……我被留在牢房裡九天沒有食物。由於毆打,我病得非常厲害。我的腹部出現了一個大硬塊,頭部受到嚴重傷害……經過兩年的持續毆打、營養不良和強行抽血,我的身體虛弱到瀕臨死亡。我想中國官員是想避免讓我死在監獄裡的尷尬,所以他們釋放了我……我因精疲力竭和神經損傷而渾身發抖,在醫院的第一個月根本無法行走。」
23歲的尼姑堅參曲珍(Gyaltsen Chodon)回憶起她在獄中忍受的殘酷虐待:「她們會用巨大的鐵頭靴子踩我們的手,踢我們的臉和肚子。她們把裝有尿液和大便的水桶放在我們頭上,警衛用棍棒敲擊水桶,看著排泄物順著我們的臉和身體流下,放聲大笑……她們會拿我們午餐吃的饃饃(momo),浸在汙物中並強迫我們吃下去。」
針對性別的酷刑與性犯罪
各種報導顯示,藏族俗家女性和尼姑遭受針對性別的酷刑,其殘酷程度可能超過針對男性的折磨。
特殊的「女性」酷刑形式包括使用惡犬、使用點燃的香菸、剝光囚犯衣服,以及在陰部使用電擊棒。這些酷刑形式和其他性羞辱並非男性的常態。
女性被電擊棒強姦的報導不計其數。
據報導,其他變態罪行,例如割掉女性乳房,也變得越來越普遍。
「她們[警察]強迫女性跑幾個小時,同時警察用電擊棒毆打她們。阿旺被電線捆綁、用電擊棒毆打,並多次遭到惡犬攻擊。對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