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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枋寮休假警員酒後騎車摔落水溝 知法犯法恐面臨記兩大過並遭免職處分

屏東縣日前發生一起備受社會關注的警察人員違法酒駕案件。隸屬於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的一名張姓員警,在休假期間無視法令與自身安全,酒後騎乘機車上路,行經佳冬鄉佳和路段時,疑似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與平衡感,導致連人帶車不慎摔落一旁的水溝中。這起事故造成該名員警四肢有多處擦挫傷,雖未造成其他用路人的直接碰撞

屏東縣日前發生一起備受社會關注的警察人員違法酒駕案件。隸屬於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的一名張姓員警,在休假期間無視法令與自身安全,酒後騎乘機車上路,行經佳冬鄉佳和路段時,疑似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與平衡感,導致連人帶車不慎摔落一旁的水溝中。這起事故造成該名員警四肢有多處擦挫傷,雖未造成其他用路人的直接碰撞與重大傷亡,但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酒後駕車的行為立刻引發基層警界及社會大眾的高度議論與關注。

針對這起內部人員違紀事件,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在獲報後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並對外發布聲明展現整頓紀律的決心。枋寮分局強調,針對員警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單位採取「絕不寬貸、決不護短」的堅定立場,全案將依法移送偵辦與進行相關行政調查。根據現行警察機關的內部懲處規範與相關法規,員警若涉及酒後駕車,除了必須面對刑事上的公共危險罪責外,在行政懲處部分亦相當嚴厲,最重將可予以記兩大過並直接免職,以維護警察團隊的榮譽與社會公信力。

警察身為國家治安的維護者與法律的執行者,本應為全體國民的守法表率,然而部分基層員警卻仍抱持僥倖心態,在休假期間飲酒後選擇騎車上路,這類事件屢屢發生,不僅重挫警察機關長年建立的專業形象,也讓社會大眾對警界內部的人權法治教育與自律機制產生質疑。近年來,中央與各地方警察局對於「酒駕零容忍」政策一再重申,並透過各種內部集會、宣導短片以及勤前教育強力宣導,要求所有員警切勿以身試法,然而仍有極少數員警未能落實自我約束,導致類似憾事與違紀案件不斷重演。

從公共安全的角度來看,酒後駕車一直是台灣社會嚴加撻伐的重大交通違規行為。酒精會嚴重破壞駕駛人的中樞神經,導致視覺敏銳度降低、注意力不集中以及反應時間拉長,無論是汽車駕駛還是機車騎士,酒後上路都猶如在道路上放置未爆彈,隨時可能對自己或無辜的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構成致命威脅。當執法人員自身成為酒駕的加害人時,不僅失去取締酒駕的正當性與說服力,更對社會大眾造成不良示範,這也是為何各級警政機關每每面對員警酒駕案時,總是以最嚴厲的態度與最快的速度做出處置,藉此止血並挽回民眾信心。

隨著全案進入司法程序與內部行政調查階段,這起發生在屏東佳冬鄉的員警酒駕摔車事件,再次為全體公務人員敲響警鐘。法治社會的基石建立在人人守法的基礎上,特別是握有公權力的執法人員更應愛惜羽毛、謹言慎行。未來相關單位除了必須依法完成對該名張姓員警的懲處程序外,如何從根本加強心理輔導、內部風紀管考以及落實飲酒文化的革新,將是各級長官無法迴避的重要課題,唯有徹底根除僥倖文化,才能真正重塑警察作為人民保母的正面形象。

(事實來源:中央社)

本文由編輯產製,AI 協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