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現任里長夫妻交棒心切辦餐會招待選民涉嫌賄選遭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
台東地檢署日前偵辦地方選舉賄選案件時,查獲一起現任里長夫妻涉嫌透過餐會進行賄選的案件。根據檢警調查,台東市一名現任陳姓里長在任期屆滿之際,計畫將棒子交給張姓妻子,並由妻子登記參選下屆里長。然而,夫妻兩人為了確保選情順利,涉嫌在競選期間舉辦餐會招待選民,藉此拉票。檢調單位蒐證完備後發動搜索與傳喚,經
台東地檢署日前偵辦地方選舉賄選案件時,查獲一起現任里長夫妻涉嫌透過餐會進行賄選的案件。根據檢警調查,台東市一名現任陳姓里長在任期屆滿之際,計畫將棒子交給張姓妻子,並由妻子登記參選下屆里長。然而,夫妻兩人為了確保選情順利,涉嫌在競選期間舉辦餐會招待選民,藉此拉票。檢調單位蒐證完備後發動搜索與傳喚,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姓里長與張姓妻子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這起案件凸顯出基層選舉競爭激烈,候選人家族交棒與動員時,若未拿捏好法律界線,極易觸犯賄選重罪。
在台灣的民主選舉制度中,里長雖然是基層自治的核心公職,掌管鄰里大小事務、協助政令宣導與地方福利分配,但其選舉同樣受到嚴格的選罷法規範。近年來,法務部與各地檢察署對於基層選舉的賄選查察力道持續加碼,不論是總統大選、縣市長選舉,或是最基層的村里長與市民代表選舉,檢警調機關皆秉持「嚴查不法、淨化選風」的原則。餐會招待、免費旅遊、贈送高價禮品等形式,長期以來被視為傳統選舉中常見的綁樁手法,但在現行法律與實務見解中,只要餐會的舉辦與投票意向具有對價關係,即構成賄選要件,檢調單位對此類行為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
除了陳姓里長夫妻涉案遭押外,同案中還有一名張姓市民代表參選人,同樣因為涉及賄選遭到檢調鎖定。根據調查,該名張姓市民代表參選人在中元普渡期間,透過發送普渡供品的方式向選民拉票,此舉也被檢方認定涉嫌賄選。中元普渡是台灣民間重要的宗教與民俗活動,許多地方人士或政治人物往往會藉由贊助普渡活動、捐贈白米或普渡品來累積地方人脈與形象。然而,如果在普渡供品的發放過程中,附帶了明顯的競選文宣,或是針對特定選民進行具對價關係的發放,便容易踩踏法律紅線,被檢警認定為變相買票。張姓市代參選人同樣在檢方複訊後,因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遭到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隨著台東地檢署接連對多起基層選舉賄選案祭出羈押禁見處分,已在當地政壇與基層社區引發高度震撼。基層選舉往往具有濃厚的人情味與宗親、鄰里網絡連結,候選人之間的競爭有時流於人情壓力與利益交換。檢察機關透過強力執法與聲請羈押等強制處分,除了展現政府打擊賄選的決心外,也對有意透過不法手段影響選舉結果的候選人發出強烈警示。賄選不僅破壞選舉的公平性與公正性,更會扭曲民主政治的本質,讓基層治理陷入利益綁架的惡性循環,因此司法機關在選舉期間採取主動偵辦與嚴加防範的態度,已成為維護法治社會的重要防線。
這起台東現任里長夫妻與市民代表參選人接連因賄選被羈押的案件,不僅牽動當地選情,也再度引發社會各界對基層選舉風氣的深刻反思。選舉本應是選賢與能的過程,透過政見發表與服務熱忱來爭取選民認同,若過度依賴餐宴招待或物資發放等傳統動員模式,不僅可能觸犯刑章、面臨嚴厲的牢獄之災,更會賠上個人信譽與政治前途。隨著檢警調單位對各類變相賄選手法的查緝日益嚴密,候選人唯有遵紀守法、乾淨參選,才能真正贏得選民的信任與尊重,確保地方民主政治能夠健全發展。
(事實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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