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狼客外套遮掩伸魔爪襲鄰座女大生辯稱誤認自己外套遭檢方起訴
台灣大眾運輸工具上的安全性與乘車秩序,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日前發生一起台鐵區間車上的騷擾事件,一名男子在列車行駛途中,涉嫌利用外套作為遮掩,伸手觸摸鄰座女大學生的大腿。案經被害人報警處理並由檢警介入偵辦後,涉案男子在接受調查時雖辯稱是一時誤認,將對方的大腿錯認為自己的外套,但檢方綜合相關事證與被
台灣大眾運輸工具上的安全性與乘車秩序,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日前發生一起台鐵區間車上的騷擾事件,一名男子在列車行駛途中,涉嫌利用外套作為遮掩,伸手觸摸鄰座女大學生的大腿。案經被害人報警處理並由檢警介入偵辦後,涉案男子在接受調查時雖辯稱是一時誤認,將對方的大腿錯認為自己的外套,但檢方綜合相關事證與被害人供述後,不採信其說詞,全案於日前偵查終結,嘉義地方檢察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正式將男子提起公訴,全案將交由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
根據檢警調查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一月間某日,當時該名男子搭乘台灣鐵路管理局的區間車。在列車行進的過程中,男子注意到鄰座坐著一名女大學生,竟萌生歹念,趁著車廂內乘客注意力分散之際,將隨身攜帶的外套覆蓋在自己腿上或鄰近區域,藉此作為掩護,隨後將手伸出,觸摸女大生的身體大腿部位。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女大生感到極度不舒服與受侵犯,當下隨即採取防衛與反應,並在列車到站後或透過隨車人員協助報警,讓鐵路警察得以介入處理,隨後將全案移送至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在檢察官進行偵訊與調查的過程中,涉案的賴姓男子面對指控,坦承當時確實坐在被害人旁,且雙方有肢體接觸,但他否認有任何性騷擾的意圖。男子辯稱,是因為當時精神狀況或視線問題,誤將身旁女大生的腿部錯認為自己的外套,才會不小心碰到對方。然而,這種說法並未獲得檢方採信。檢察官審酌案發時的具體情境、空間距離、肢體接觸的持續性與方式,以及被害人第一時間的反應與指證,認為外套與人體大腿在觸感、形體及溫度上存在明顯差異,一般人不可能產生如此離譜的混淆,因此認定該辯詞純屬卸責之詞,不足以作為免責的理由。
近年來,大眾運輸工具上的性騷擾與妨害祕密事件時有所聞,無論是台鐵、高鐵還是捷運系統,都成為防範治安與性別暴力的高風險場域。隨著社會對性別平權與身體自主權的意識不斷提升,大眾對於公共空間中的不當接觸容忍度已經降到最低。相關單位的統計數據顯示,車廂內座位擁擠、乘客專注於電子產品等因素,往往給了不肖分子可乘之機。為了維護旅客的安全,鐵路警察局與各客運業者近年來持續加強巡邏頻率,並在車站與車廂內張貼宣導海報,鼓勵被害人勇於求助、當場喝止或通報列車長,以防堵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在法律層面上,性騷擾防治法旨在保護個人不受性侵害與性騷擾,維護人格尊嚴。根據該法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皆構成刑事或行政責任。以本案而言,男子在密閉且無法輕易逃避的火車車廂內,藉由物品遮掩對同行乘客進行肢體觸碰,不僅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的創傷與陰影,也嚴重破壞了社會大眾對大眾運輸工具安全性的信任。檢察官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不僅是針對單一個案的司法追訴,也再次向社會傳達了不容許任何形式性騷擾的明確訊息。
隨著檢方偵結起訴,全案後續將進入國民法官或一般刑事法院的審理程序。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社會大眾,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應保持警覺,若遭遇不法侵害或騷擾行為,應第一時間保留證據並尋求站務人員或警方協助。司法機關透過依法審理與起訴,不僅是要釐清事實真相、追究相關責任,更期盼藉由嚴正的法律執行,遏止潛在的不法意圖,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尊重且無恐懼的乘車環境。
(事實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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