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1日 搜尋 我的行程 English中文
世界新聞 · 旅遊 · 文化
Taiwan The Taiwan Times
台灣國際報 — Taiwan's window to the world
社會

挖土機未查視線死角回填土石活埋工程負責人 新竹地院判處操作手緩刑四年

新竹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一起工安過失致死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這起悲劇發生在前年間,地點位於新竹縣境內的一處幼兒園工程工地。當時擔任挖土機操作手的何姓男子,在進行地基回填與土石作業的過程中,因未徹底察看施工坑內的狀況,不慎將大量土石覆蓋在倒臥於坑內的陳姓工程行負責人身上,導致陳男因窒息而不幸身亡。檢方偵結

新竹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一起工安過失致死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這起悲劇發生在前年間,地點位於新竹縣境內的一處幼兒園工程工地。當時擔任挖土機操作手的何姓男子,在進行地基回填與土石作業的過程中,因未徹底察看施工坑內的狀況,不慎將大量土石覆蓋在倒臥於坑內的陳姓工程行負責人身上,導致陳男因窒息而不幸身亡。檢方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何男提起公訴,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考量何男在案發後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最終判處何男有期徒刑八月,宣告緩刑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新竹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內容顯示,事發當時該幼兒園工地正進行土方回填與整地工程,何姓司機駕駛大型挖土機在現場作業。然而,陳姓工程行負責人因故倒臥在施工挖出的深坑底部,而何姓司機在操作挖土機進行大面積填土時,並未派員在場進行安全引導,亦未落實施工前的環境確認與周遭死角巡視,在視線受限的情況下直接操作機械倒土。大量土石傾瀉而下,瞬間將倒臥坑底的陳男掩埋,待其他施工人員發現異狀並將其救出時,陳男已無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一場突如其來的工安意外讓一個家庭天人永隔。

這起案件再度將營建與土木工程基層作業的安全管理問題推上檯面。在各類土木工程、建築裝修及幼兒園等公共或私人場域的擴建工程中,重型機械如挖土機、怪手與大貨車的進出極為頻繁,施工現場往往存在許多視線死角。按照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的規定,重機械作業時周邊應設置管制區域,且通常需要配置專職的指揮手或引導人員,隨時注意機械操作半徑內的人員動向。然而在實務操作上,許多小型工程或工程行常因人力精簡或便宜行事,忽略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安全防護環節,這類結構性的疏忽往往是造成無可挽回悲劇的潛在溫床。

在司法審理程序中,法官針對何姓司機的行為進行了全面的法律評價。過失致死罪的構成要件在於行為人雖然沒有殺害被害人的故意,但因為應注意、能注意而疏於注意,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何姓司機在操作具備高度危險性的重型機械時,負有確保周遭環境安全的客觀注意義務,其未盡職責直接導致雇主喪命,法律責任明確。不過,法官在量刑時也審酌了諸多情狀,包括何男在案發後面對調查時態度良好、坦承犯行,並且在民事賠償部分展現誠意,與被害人家屬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賠償新台幣二百四十七萬餘元的協議,這成為法官決定給予緩刑的重要關鍵。

我國刑法設置緩刑制度的目的,在於給予初犯或偶發犯罪、且無再犯之虞的被告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避免短期自由刑帶來的不良標籤效應。在此案中,何姓司機雖然因業務過失奪走一條寶貴人命,必須承擔刑責,但法院考量其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責任,適度彌補了被害人家屬在物質與精神上的創傷,因此宣告緩刑四年,並附帶條件以確保緩刑效力的約束。這起判決不僅為這起工安事件畫下司法的階段性句點,也再次警示所有從事工程營造的基層勞動者與業者,在分秒必爭的施工現場,安全永遠應擺在首位,任何一個細小的疏忽都可能付出無法承受的沉重代價。

(事實來源:中央社)

本文由編輯產製,AI 協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