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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明定學生不能因服裝儀容不合格遭學校懲處

台中訊:台灣的學校制服規定再度「鬆綁」,國家教育部表示,若學生違反學校制服規定而予以留校察看(愛校服務)現已屬違法。 隨著教育部調整規定,因學生服裝儀容而進行的課後留校察看已不再被允許,這也讓學生在有需要時,得以穿著任何額外的衣物,例如圍巾、手套甚至是帽T——毫無疑問,這是在台灣北部當前持續寒流期間

台中訊:台灣的學校制服規定再度「鬆綁」,國家教育部表示,若學生違反學校制服規定而予以留校察看(愛校服務)現已屬違法。

隨著教育部調整規定,因學生服裝儀容而進行的課後留校察看已不再被允許,這也讓學生在有需要時,得以穿著任何額外的衣物,例如圍巾、手套甚至是帽T——毫無疑問,這是在台灣北部當前持續寒流期間備受歡迎的修正。

高雄市立高雄中學(雄中)學生會會長湯恆駿告訴《台灣時報》(TTT),該校允許學生在特定情況下(例如畢業典禮、學期休業式等),將學校服裝與非官方制服搭配,但仍須遵守基本的制服規範。

同時,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中一中)學生會學生權益部部長林奕呈則告訴《台灣時報》,該校採用「穿一日制服」作為正向管教的形式,違規學生會被要求在教官面前穿著合適的服裝。

當被《台灣時報》問及允許學生穿著便服是否會凸顯貧富差距時,林奕呈表示:「年輕人穿的衣服固然能看出是否富有,但配件和文具也是如此。對我來說,這(禁穿便服)並不是一個強有力的藉口。」

他接著表示:「我們都聽過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因此與其擔憂校園安全,更好的選擇是培養學生對周遭環境的警覺心。」

儘管有些人贊成解除制服限制,但其他人對於象徵學校歸屬感的制服仍有強烈的情感連結。

但無論如今的學生是否感受到這點,學生本身都應該擁有完全自由決定自己穿著的權利。不是嗎?

距離達成那一目標,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