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 搜尋 我的行程 English中文
世界新聞 · 旅遊 · 文化
Taiwan The Taiwan Times
台灣國際報 — Taiwan's window to the world
新聞

監察院拆除議題 監督效能與政治化風險是否能維持獨立監督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於21日舉行公聽會,聚焦於「廢除監察院」後監督職權的移轉問題。會議中,來自各黨派的立法委員、行政院官員及學界專家相互發表意見,並邀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劉兆隆先生進行專題發言。會議重點在於評估監察院職能被拆分後,是否能維持原有的監督效能,並探討新結構對於政治中立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於21日舉行公聽會,聚焦於「廢除監察院」後監督職權的移轉問題。會議中,來自各黨派的立法委員、行政院官員及學界專家相互發表意見,並邀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劉兆隆先生進行專題發言。會議重點在於評估監察院職能被拆分後,是否能維持原有的監督效能,並探討新結構對於政治中立與行政效率的影響。

監察院自2018年起,結合司法調查局與國家審計署,形成「國家監督委員會」的機制,負責調查公職人員貪污、行政不當及財務審計。此機制被視為台灣制度化的「第三監督」力量,能在不直接屬於行政院的情況下,對各級政府及公營機構進行獨立調查。其成立初衷在於彌補行政與司法之間的監督缺口,並提升政府透明度與問責度。

然而,修憲委員會提出的廢除監察院方案,意圖將監督職能拆分至各部門或設立新機構,以期減少行政層級、提升機制彈性。支持者認為,監察院的規模與組織結構已過於龐大,且部分職能重疊,拆分後可更精簡、專業。然而,反對者則擔心,若將監督權交由多數黨掌控的立法機關或行政部門,將削弱監督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甚至可能成為政治工具。

劉兆隆副教授在發言中指出,廢除監察院後,監督者若被政治化,將難以抵抗多數黨對調查資源的掌控。其擔憂包括:國會多數席次可直接決定調查範圍與優先順序,導致調查偏向政治對手或忽略弱勢群體;審計機關可能被迫屈從行政需求,失去對財務透明度的獨立審查;人權機關在缺乏獨立監督的情況下,可能失去對行政侵害的有效制衡。劉教授呼籲,若要拆分監督職能,必須在立法上明確規範監督機構的獨立性、資源保障與程序透明,以防止監督權被政治化。

這場公聽會的討論不僅關乎監督機制的組織結構,更觸及台灣民主制度的核心——制衡與分權。若監督職能被過度集中於單一政治勢力,將可能削弱行政機關的自律機制,進一步擴大權力濫用的風險。相反地,若能在拆分後設置嚴格的獨立保障,則有望在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時,保留監督的功能,維持政府透明度與公信力。未來的修憲進程,將取決於各黨派如何在效率與民主保障之間取得平衡。

此公聽會的結果將對台灣未來的監督體系產生深遠影響。若能在拆分後設立獨立、透明且資源充足的監督機構,或許能為台灣的治理模式提供新的啟示;若未能妥善規範,則可能使監督職能失去原本的制衡效用,對民主制度造成負面衝擊。此議題仍在立法討論階段,後續各方需持續關注,確保監督機制不被政治化,維護台灣民主治理的長期穩定。 (事實來源:中央社)

本文由編輯產製,AI 協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