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警示資產管理專區先立法 免成名不實的金融標籤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近年來各縣市政府紛紛以自身產業結構與區域優勢,規劃設置「資產管理專區」,期望透過聚焦金融資產管理業務,提升地方金融服務能量與國際競爭力。彭主委對此表示欣賞,認為地方政府若能因地制宜、發揮特色,將有助於形成差異化的金融生態,吸引外部資金與專業人才匯聚。然而,他亦警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近年來各縣市政府紛紛以自身產業結構與區域優勢,規劃設置「資產管理專區」,期望透過聚焦金融資產管理業務,提升地方金融服務能量與國際競爭力。彭主委對此表示欣賞,認為地方政府若能因地制宜、發揮特色,將有助於形成差異化的金融生態,吸引外部資金與專業人才匯聚。然而,他亦警示,若專區的業務內容與既有的金融中心或其他專區無異,僅是形式上的標籤,便失去設置的實質意義,甚至可能造成資源浪費與市場混淆。
在此背景下,金管會強調,資產管理專區的長遠發展必須先行取得法律定位。過去,雖有部分地方以行政命令或地方條例方式設置相關區域,但因缺乏統一的法源依據,導致資金跨區流動、稅務優惠及人才引進等關鍵議題難以獲得明確規範。彭主委指出,若未能以專法賦予專區明確的法律地位,相關業者在資金調度時仍須面臨現行金融法規的限制,稅負安排亦難以與國際慣例接軌,進而削弱吸引外資的競爭力。
針對資金移動的障礙,金管會認為,專區若能在法制上明確規範資金流入、流出與跨境轉移的程序,將有助於降低交易成本與合規風險。這不僅能提升資產管理公司在本土的操作彈性,也能使外國投資者對台灣的資產管理環境產生更大的信任。稅負方面,彭主委提到,若專區能依法提供合理的稅收優惠或減免機制,將形成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相似的稅收競爭條件,進一步促成資金聚集與規模效應。
人才是資產管理業務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金管會指出,專區若僅停留在行政層面的規劃,難以吸引具備國際視野與專業能力的金融人才。透過專法明定人才引進與培育的配套措施,例如提供居留便利、專業認證通道與獎勵計畫,可提升本土金融從業人員的專業水準,同時吸納海外高階人才,形成人才與資金的良性循環。彭主委強調,人才與資金的雙向流動是專區活化的核心,必須同步規劃。
最後,金管會表示,未來將就資產管理專區的立法草案進行廣泛諮詢,邀請地方政府、產業團體與學術單位共同參與,確保法案內容兼顧產業需求與監理原則。彭主委期盼,透過立法賦予專區正式的法律地位,能在資金流通、稅務安排與人才培育上取得突破,讓各縣市的資產管理專區不僅具備名稱上的特色,更能在實務操作上展現差異化與競爭力,為台灣金融市場注入新動能。(事實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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